关于举办 2009 年公务员乡科级任职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 ( 市 ) 区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组织部、干部(人事)处(科):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齐齐哈尔市公务员乡科级任职培训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晋升职务的公务员应在公务员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将作为公务员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为做好 2009 年公务员乡科级任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区、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晋升为正副科级职务未参加任职培训的人员;
各县(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晋升为正副科级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可由县(市)委组织部自行组织,也可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2009 年 6 月 30 日 至 7 月 30 日 ;培训地点: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
三、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通用能力、工作技能等,重点提高乡科级干部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形式教学,由市委党校教师分专题进行授课。
五、考试考核
培训期间根据学员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兑现相应职级待遇,并将考试考核结果向本人所在单位反馈。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 400 元,资料费 150 元左右,由新任职公务员所在单位列支。家不在本市的学员可由市委党校统一安排食宿。
七、其他事项
1 、学员须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 张。
2 、学员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请假超过一天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暂缓兑现相应职级待遇。
3 、培训期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将派工作人员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4 、报到时间: 2009 年 6 月 30 日 ;
报到地点:市委党校三号楼 309 室;
联系人:王立群、杨扬;
联系电话: 0452 — 2712862 、 2716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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